section 04
第四節
東方教會幾乎普遍地如此傳授此信條:「我信獨一的神,全能的父」;而在下一條信條中,我們說:「又信祂的獨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們則傳授為:「又信獨一的主,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的獨生子」;這乃是根據使徒保羅的權威,承認「獨一的神」和「獨一的主」。但我們稍後會再回到這一點。目前,讓我們將注意力轉向「信神,全能的父」這句話。
「神」,就人類心智所能形成的觀念而言,是那超越萬有之本性或實體的名稱。「父」這個詞表達了一個奧秘而不可言喻的奧秘。當你聽到「神」這個詞時,你必須理解為一個無始無終、單純、非複合、不可見、非物質、不可言喻、不可測度的實體,其中沒有任何被添加或被創造之物。因為祂是萬有的絕對原因,卻無任何原因。當你聽到「父」這個詞時,你必須理解為一位子的父,而這位子正是上述實體的形像。因為正如沒有人被稱為「主」,除非他擁有財產或僕人,而他是他們的主;正如沒有人被稱為「師傅」,除非他有門徒;同樣,沒有人可能被稱為「父」,除非他有兒子。因此,「父」這個名稱本身就清楚表明,與父同時存在的還有子。
但我不想讓你們討論神父如何生子,也不要過於好奇地探究這深奧的奧秘,以免你們過於熱切地窺探那不可接近之光的輝煌,反而失去了神所賜予凡人的一瞥微光。或者,如果你認為這是一個需要盡可能仔細探究的主題,那麼首先提出與我們自身相關的問題,然後,如果你能滿意地處理這些問題,再從地上的事轉向天上的事,從可見的轉向不可見的。如果你能,首先確定你內在的心智如何產生一個詞語,以及其中記憶的靈是什麼;以及這些雖然在實體和運作上不同,卻在實質或本性上合一;並且雖然它們源自心智,卻從未與之分離。如果這些,雖然在我們裡面,在我們靈魂的實體中,卻因對我們肉眼不可見而顯得隱藏,那麼讓我們探究更為顯而易見的事物。泉水如何從自身產生河流?它被何種靈帶入急流之中?河流與泉水雖然合一且不可分離,但為何河流不能被理解為或被稱為泉水,泉水也不能被稱為河流,然而看見河流的人也看見了泉水?首先練習解釋這些,如果你能,解釋你手邊的事物;然後你就可以探討更高深的事物。然而,不要以為我希望你一下子從地上升到天上:我首先,徵得你的同意,想請你注意我們肉眼所見的這個穹蒼,並請你解釋,如果你能,這個可見發光體的本質——那天堂之火如何從自身產生光的亮度,它又如何產生熱量;以及這些雖然在實體上是三者,卻在實質上合一。如果你能夠探究這些中的每一個,即使如此,你也必須承認神聖的生發之奧秘,其多樣性和超越性,遠遠超過創造者比受造物更有能力,工匠比他的作品更卓越,那永恆者比那從無中開始的事物更尊貴。
因此,神是祂獨生子我們的主的父,這應當被相信,而非被討論;因為僕人爭論他主人的誕生是不合法的。父已從天上作證說:「[1]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父說祂是祂的兒子,並吩咐我們聽祂。子說:「看見我的就是看見父了,[2]」又說:「我與父原為一,[3]」又說:「我從神出來,來到世間。[4]」誰能作為爭辯者,介入父與子這些話語之間,誰能分割神性,分離其意志,割裂其本質,將靈魂分割成部分,並否認真理所說的是真實的呢?因此,神是真實的父,作為真理的父,祂不是外在地生發,而是從祂自身生發子;也就是說,作為全智者,祂生發智慧;作為公義者,祂生發公義;作為永恆者,祂生發永恆;作為不朽者,祂生發不朽;作為不可見者,祂生發不可見;因為祂是光,祂生發光輝;因為祂是心智,祂生發道。
腳註
———
腳註
[1] 太十七5
[2] 約十四9
[3] 約十30
[4] 約十六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