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第三章
3. 我手中有你的信件[1],你在信中告知我已被指控,並期望我回應我的控告者,以免沉默被視為承認其指控。我承認我已作出回應;然而,儘管我感到受傷,我仍遵守友誼的法則,在為自己辯護時並未指控我的控告者。我將其表述為,彷彿一位朋友在羅馬提出的異議,正被世界各地許多敵人散播,如此一來,每個人都會認為我是在回應這些指控,而非針對那個人。你會告訴我,還有另一條路可走嗎?我是否受友誼法則約束,在被指控時保持沉默,即使我感到自己的臉,可以說,被污泥覆蓋,被異端的污穢玷污,卻甚至不能用清水洗淨,只因害怕不公義的行為會歸咎於他?這種要求既非任何人應提出,亦非任何人應接受。你公然攻擊你的朋友,並以仰慕者的面具提出對他的指控;而他甚至不被允許證明自己是個大公教會信徒,或回應說,這種讚揚所依據的所謂異端,並非源於與異端的任何苟同,而是出於對一位偉大天才的欽佩。他認為將這本書翻譯成拉丁文是可取的;或者,如他所願,他被迫,儘管不情願,去這樣做。但是,當我隱居,並與他相隔萬里之遙時,他為何需要將我牽扯進來?他為何需要將我暴露在眾人的惡意之下,他的讚揚對我造成的傷害,比他以我為榜樣對自己帶來的好處更多?現在,既然我已拒絕他的讚揚,並藉著刪除他所寫的內容,表明我並非我的朋友所宣稱的那樣,我被告知他勃然大怒,並寫了三本書來攻擊我,充滿了優雅的雅典式嘲諷,將他之前讚揚的那些事情作為攻擊的對象,並將奧利根的邪惡教義轉化為指控我的理由;儘管在他那篇如此讚揚我的序言中,他這樣評價我:「我將遵循我的前輩們所制定的翻譯規則,特別是那位我剛才提到的作者所採用的規則。他已將奧利根七十多篇講道集,以及他的一些使徒書信註釋翻譯成拉丁文;在這些翻譯中,凡是希臘文文本出現絆腳石的地方,他都在譯文中將其平順化,並修正了所使用的語言,以至於拉丁文作者找不到任何與我們的信心(faith,信心)相悖的詞語。因此,我打算追隨他的腳步,即使無法展現同樣的雄辯,至少也要遵守相同的規則。」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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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柔米書信 lxxxiii 帕馬基烏斯致耶柔米:「駁斥你的控告者;否則,如果你不發聲,你將被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