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Chapter 27
第二十七章
27. 這些就是你從你所有著作中挑選出來,並希望人們重讀以損害其餘著作的教義。這些教義就寫在這些註釋書中。你說,在這個可見世界形成之前,存在一個不可見的世界。你說,在這個世界中,除了其他居民,即天使之外,還有靈魂。你說,這些靈魂,由於只有神知道的原因,在這個可見世界出生時進入身體:你說,那些在過去時代曾是天堂居民的靈魂,現在居住在這裡,在這個地球上,這並非與他們在那裡生活時所犯的某些行為無關。你進一步說,所有聖徒,例如保羅和每一代像他一樣的人,都被神預定,目的是藉著他們的宣講將他們召回到他們墮落的居所:所有這些你都以非常豐富的聖經根據來支持。但這些陳述不正是你現在指控奧利根,並且僅僅為此要求他被定罪的嗎?除了說這些話的人之外,你在你的著作中還譴責了誰?然而,如果這些陳述要被定罪,正如你現在所主張的,你將首先對這些陳述作出判斷,然後發現你已經預先定罪了自己。你別無他法。你沒有任何餘地來玩弄你責備他人的那些花招:因為正當你悔改並歸正,當你被糾正並走上改進之路時,你卻賦予這些書新的權威,藉此向我們證明你對應當被定罪的教義的看法:因此,你寫在那裡的東西必須被視為我們現在清楚地聽到你作出其中包含的陳述。然而,在這些書中,你自己卻作出了你說應當被定罪的陳述。但是不!你會說:不是我作出的。是「另一個人」這樣說的,也就是說,當然是我現在聲明應當被定罪的那個人。那麼,請允許我們回憶一下你改變說話者人稱的那一行,以便我們看看你所描繪的建立這種奇怪理論的人是誰。那麼,你說,是「另一個人」,他正在努力表明神是公義的,說了我們剛才列出的這些話。如果你說這個藉著他的斷言證明神是公義的「另一個人」與你分離且不同,那麼,我問,你自己的意見是什麼?我們必須說你否認神是公義的嗎?哦,偉大的大師,你如此敏銳地觀察,對那些沒有眼睛的鼴鼠如此嚴厲:[1] 你似乎把自己置於一個最不可能的境地,四面楚歌。你要麼必須否認神是公義的,藉著宣稱自己與說這些話的人不同且相反,要麼如果你承認神是公義的,正如所有教會所做的那樣,那麼就是你自己作出了這些斷言;在這種情況下,你對另一個人作出的判決就落到你身上,你被自己的矛刺穿了。我認為這足以在最公義的審判官面前定你的罪,他們的判斷預示著神的判斷:他們不會定那個看見弟兄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的人的罪;但他們會努力使他回心轉意,真正悔改。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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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Talpas oculis captos(talpas oculis captos,眼睛被蒙蔽的鼴鼠)。維吉爾,《農事詩》卷一,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