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finus(魯菲努斯) 著作集

Rufinus of Aquileia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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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第七章

7. 繼續:

「這是一把利矛,

用以刺穿魔鬼,他『是罪惡的普遍原因』,

如果他要像人一樣為自己的行為交帳,並且

『與他的天使一同承受永火的產業。』

這無疑是他所缺乏的,他將人類

帶入痛苦,自己卻『承受他一直以來渴望的

永火。』」

在我看來,你在此對魔鬼說得

有些過於嚴厲,並以虛假的指控攻擊那控告者。你說

「他是罪惡的普遍原因」;當你將他視為所有罪行的

始作俑者時,你卻免除了人的過錯,並奪走了

自由意志。我們的主說 [1] 「因為從心裡發出惡念、

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關於猶大,我們在福音書中讀到:[2]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這意思是,因為他在吃餅之前自願犯罪,

並且沒有因謙卑或救主的寬容而悔改。

使徒也說:[3] 「這樣的人我已經交給撒但,

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讟了。」他將那些

在被交給撒但之前,就憑自己的意志學會謗讟的人,

交給撒但這個折磨者,目的是為了懲罰他們。

大衛也用幾句話區分了出於自己意志的過錯和

罪惡的誘因,他說:[4] 「求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犯,

又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我們在

傳道書中也讀到:[5] 「掌權者的心若向你發怒,

不要離開你的本位。」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

如果我們給予那興起的權勢機會,並且未能將

攀爬我們城牆的敵人徹底擊倒,我們就會犯罪。

至於你威脅你的弟兄,也就是那些控告你的人,

要與魔鬼一同承受永火,在我看來,你並非

將你的弟兄拖下水,反而是抬高了魔鬼,因為

照你所說,他將只與基督徒承受相同的火刑。

但我想你很清楚,根據奧利根的觀點,永火意味著

什麼,那就是罪人的良心,以及內心折磨他們的

悔恨。他認為這些觀點是出自以賽亞書中的話:

[6] 「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

以及對巴比倫說的話:[7] 「你有炭火,你必坐在其上,

這些將成為你的幫助。」同樣,在詩篇中對悔改者說:

[8] 「有什麼可以給你,或有什麼可以為你做得更多,

以對抗那說謊的舌頭?勇士的利箭,帶著毀滅的炭火。」

這意思是(根據他),神的誡命之箭(關於這點,

先知在另一處說:[9] 「我活在痛苦中,而一根刺刺穿我」)

應該刺傷並穿透詭詐的舌頭,並終結其中的罪惡。

他也解釋了主作見證說的這段話:[10] 「我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

我何等願意它已經燃燒起來!」這意思是「我希望

所有人都悔改,並藉著聖靈燒盡他們的惡習和罪惡;

因為我就是那經上所記的:[11]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那麼,對魔鬼說這話並非什麼了不起的事,因為這也為人預備了。」

你本應說,如果你想避免相信魔鬼得救的嫌疑:

[12] 「你已成為滅亡,且永不復存。」

正如主對約伯論到魔鬼所說的:[13] 「看哪,他的指望必落空,

在眾人眼前他必被擊倒。我不會激怒他,如同一個殘酷者,

因為誰能抵擋我的面容?誰先給了我,我才能償還他?

因為天下萬物都是我的。我不會寬恕他,以及他那強大且

旨在轉移憤怒的話語。」因此,這些事可以被視為一個

普通人的作品。它們的含義對於理解這些事的人來說

是顯而易見的;但對於不學無術的人來說,它們可能

顯得無辜。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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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太十五19

[2] 約十三27

[3] 提前一20

[4] 詩十九12,

13.

武加大譯本

[5] 傳十4

[6] 賽六十六24

[7] 賽四十七14,

15.

「沒有炭火可以取暖,也沒有火可以坐在前面。

你為之勞苦的,必如此待你。」欽定本與武加大譯本幾乎完全一致。耶柔米可能是憑記憶引用了較早的版本。

[8] 詩一二〇3, 4. 武加大譯本

[9] 可能鬆散地指詩四十二9,

10

[10] 路十二49

[11] 申四24, 來十二

29

[12] 可能出自耶五十一26

[13] 利維坦,伯四十一9–12. 武加大譯本